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
刘平春 刘标 蔡强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