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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所涉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
二〇二〇年七月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所
涉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集团”或“公司”)的委托,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33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所涉相关事项,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陈述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和完整;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员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对于出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栋8-10层,邮编 518026 8-10/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Guangdong 518026, P. R. China 电话/Tel:+86 755 3325 6666 传真/Fax:+86 755 3320 6888/6889 网址:www.zhonglun.com | ||
本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上市公司、相关方向本所出具的说明或确认;该等事实和文件于提供予本所之日直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生任何变更。本专项核查意见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公司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广田集团就《问询函》所涉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查验,现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问询函》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涉及的金额为1.15亿元。(1)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名称、账户类型、用途、被冻结单位名称、被冻结金额、被冻结日期以及具体原因等),被冻结账户 2019 年收付款金额,被冻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等。(2)请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3.1 条规定的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提供的裁判文书、公司的说明并经公司自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1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为11,465.57万元;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截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10个,被冻结金额为8,660.28万元,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被冻结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类型 | 用途 | 冻结金额 | 冻结日期 | 2019收款金额 | 2019年付款金额 | 具体原因 |
1 | 广田集团 | 工商银行龙东支行 | 4000****8648 | 一般户 | 保证金、工程收付款 | 200.00 | 2019年3月7日 | 150,314.72 | 145,593.9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 | 建设银行罗湖支行 | 4420****2074 | 基本户 | 保证金、工程收付款 | 3,000.00 | 2020年6月24日 | 695,105.45 | 695,278.3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3,000.00 | 2018年2月11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48.24 | 2019年12月23日 | 买卖合同纠纷 | ||||||||
3 | 兴业银行八卦岭支行 | 3370****2472 | 一般户 | 保证金、工程收付款 | 56.14 | 2019年8月2日 | 491,622.45 | 491,991.0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1.19 | 2019年12月2日 | 买卖合同纠纷 | ||||||||
64.20 | 2020年1月8日 | 买卖合同纠纷 | ||||||||
206.36 | 2020年1月23日 | 买卖合同纠纷 | ||||||||
233.60 | 2020年3月24日 | 合同纠纷 | ||||||||
152.83 | 2020年3月18日 | 买卖合同纠纷 | ||||||||
125.35 | 2020年6月18日 | 买卖合同纠纷 | ||||||||
4 | 平安银行 | 2000****1641 | 一般户 | 暂停使用 | 9.89 | 2017年10月18 | 0.31 | 0 | 金融借款合同 |
新城支行 | 日 | 纠纷 | ||||||||
5 | 邮政储蓄银行田贝支行 | 1000****0002 | 一般户 | 保证金、工程收付款 | 140.00 | 2019年2月28日 | 66,573.34 | 66,612.1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6 | 工商银行胶州支行 | 3803****0117 | 一般户 | 工程收付款 | 194.59 | 2020年4月30日 | 1,411.57 | 1,317.52 | 买卖合同纠纷 | |
7 | 中信银行红树湾支行 | 7441****0717 | 一般户 | 保证金、工程收付款 | 54.09 | 2020年6月28日 | 31.08 | 60,777.27 | 买卖合同纠纷 | |
8 | 广田建设 | 农业银行泉州双阳支行 | 1351****0465 | 一般户 | 工程收付款 | 1,020.00 | 2019年8月15日 | 11.38 | 11.31 | 借款合同纠纷 |
9 | 建设银行泉州安吉支行 | 3505****0069 | 基本户 | 工程收付款 | 150.00 | 2019年1月23日 | 7.73 | 7.84 | 买卖合同纠纷 | |
1.46 | 2019年11月22日 | 买卖合同纠纷 | ||||||||
10 | 广田华南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0300****2769 | 一般户 | 工程收付款 | 2.34 | 2020年6月24日 | 10,524.88 | 10,424.63 | 买卖合同纠纷 |
合计 | 8,660.28 | 1,415,602.91 | 1,472,014.16 |
二、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银行账户清单及书面说明,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开立428个银行账户,上述10个被冻结账户包括2个基本户,其余均系一般户,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占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的
2.34%;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的余额合计40,726.75万元,被冻结的金额合计8,660.28万元,被冻结金额占银行账户余额的21.26%,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的4.18%,占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的2.60%。根据公司的说明和承诺,广田集团目前业务收支能够通过其他账户正常结算,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正常收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虽然公司的银行账户涉及冻结情况,但前述被冻结账户仅为公司的少数银行账户而非其全部银行账户,且大多数账户的资金未被全部冻结,除平安银行账户之外其余被冻结账户目前仍正在使用,且公司其它未被冻结账户亦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该等账户被冻结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所涉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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