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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1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和数量的议案》,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2人调整为15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00.00万股调整为986.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2人变更为153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0万股变更为986.00万股。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调整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和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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