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 专项核实意见 |
大华核字[2020]006270号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
专项核实意见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专项核实意见 | 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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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
专项核实意见
大华核字[2020]00627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双塔食品董事会针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同时出具《关于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问询函第一条】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8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5.35%,短期借款金额为11.6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7.08%,报告期内发生利息费用5,023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为26.85%,请补充说明:
(1)请以列表方式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对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存放安全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发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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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意见;
回复:
公司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 | 存放城市 | 活期存款 | 权限受限资金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合计 |
中国光大银行 | 招远、烟台 | 32,014.25 | 32,014.2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招远、烟台、济南 | 5,730.69 | 18,000.32 | 510.98 | 24,241.99 |
华夏银行 | 招远、烟台 | 10,030.06 | 2,870.00 | 22.35 | 12,922.41 |
中国工商银行 | 招远 | 10,075.13 | 10,075.13 | ||
交通银行 | 招远、烟台 | 8,041.96 | 500.02 | 3.96 | 8,545.94 |
东亚银行 | 青岛 | 0.35 | 7,030.00 | 126.97 | 7,157.32 |
中国农业银行 | 招远、烟台、济南 | 4,393.14 | 4,393.14 | ||
兴业银行 | 烟台 | 3.89 | 3,000.00 | 61.33 | 3,065.22 |
中国建设银行 | 招远、烟台、济南 | 2,179.43 | 2,179.43 | ||
中国银行 | 招远 | 1,657.33 | 252.70 | 0.84 | 1,910.87 |
恒丰银行 | 招远 | 12.27 | 900.00 | 5.83 | 918.10 |
中国民生银行 | 招远、烟台 | 811.25 | 811.25 | ||
招商银行 | 青岛、济南 | 275.77 | 275.77 | ||
其他银行 | 278.23 | 278.23 | |||
小计 | 75,503.75 | 32,553.04 | 732.26 | 108,789.05 | |
库存现金 | 公司财务部 | 68.25 | 68.25 | ||
小计 | 68.25 | 68.25 | |||
合计 | 75,572.00 | 32,553.04 | 732.26 | 108,857.30 |
主要存放银行 | 主要存放城市 | 受限原因 | 金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招远 | 保函保证金 | 9,600.3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000.00 | ||
信用证保证金 | 1,400.00 | ||
东亚银行 | 青岛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030.00 |
兴业银行 | 烟台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00.00 |
华夏银行 | 招远 | 信用证保证金 | 87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00.00 | ||
恒丰银行 | 招远 | 信用证保证金 | 900.00 |
交通银行 | 招远 | 信用证保证金 | 500.02 |
中国银行 | 招远 | 信用证保证金 | 207.70 |
利率掉期交易保证金 | 45.00 | ||
合计 | 32,5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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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利率掉期交易保证金的年化利率为1.10%-4.00%。核查程序:
1、了解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将货币资金日记账与总账的金额核对相符,与资产负债表核对相符。
3、获取或编制各项货币资金的变动明细表。
4、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
5、抽查大额库存现金收支情况。
6、检查大额银行存单,并结合对利息收入的测算及检查,分析其合理性。
7、取得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进行核对。
9、取得全部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并实施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的双向核查程序,对大额收付交易进行检查,关注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10、对已经销户的账户,取得销户证明。
11、函证全部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并检查银行回函。
12、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关注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在境外的款项,并复核受限货币资金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是否充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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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货币资金真实,且存放是安全的,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账面受限资金已进行了充分披露。
(3)请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请结合你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参股公司、联营公司等主体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形,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集团资金实行总部管理、集中统筹、余额监控的管理制度。集团资金部统一安排各级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和销户。对事务的决定权和财务支出的审核权相分离,业务部门负责对事项和支出的结果负责,财务部门主要针对支出有无预算以及合同是否签订,费用报销单据是否完整合规等事项进行审核。按照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任命文件,逐级审批后最终由董事长签批付款。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资金的收支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要供应商、客户、参股公司和联营公司等主体的资金往来均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且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收关联方款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参股公司和联营公司等主体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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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了解货币资金涉及的重要账户、列报及相关认定有关的潜在错报的来源,识别是否存在相应的控制,评价这些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3、对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穿行测试,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4、对关键的内部控制点选取样本量进行控制测试,确定其运行是否有效。
5、通过执行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双向测试程序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并检查资金往来是否为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供应商、客户、参股公司、联营公司等主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形,且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回复:
综合以上审计程序内容,我们认为货币资金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充分且恰当的。
二、【问询函第六条】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金额为
4.42亿元,同比增长52.47%,本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94万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存货增长的主要原因,并结合你公司存货构成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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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产品价格走势等说明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存货增长的原因
公司存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1.52亿,其中原材料增加1.12亿,期末余额1.95亿元。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进口大宗农产品豌豆,公司的采购模式为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并结合公司的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当国际市场价格处于低位时公司会集中进行大批量采购,而当市场价格处于高位时,在囤货充足的情况下连续几个月都不会进行采购。因此公司的采购模式呈现频次低而数量大的特点。另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安排,每月平均加工豌豆20000吨左右,豌豆平均成本约2000元/吨,备货6个月,共2.4亿元,与原材料期末余额基本相符,因此本期末原材料的备货量为正常状态。而上年末由于进口地天气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装船,从而运输延迟,2019年1月份原材料才到货入库。
2、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销 | 期末余额 | |||
原材料 | 19,552.98 | 163.66 | 0.43 | 163.66 | 0.43 | 19,552.55 |
在产品 | 1,278.51 | 49.96 | 49.96 | 1,228.55 | ||
库存商品 | 18,619.99 | 759.28 | 1,014.02 | 315.32 | 1,457.98 | 17,162.01 |
发出商品 | 385.14 | 12.94 | 12.94 | 372.20 | ||
周转材料 | 1,049.67 | 1,049.67 | ||||
自制半成品 | 5,142.82 | 316.90 | 316.90 | 4,825.92 | ||
合计 | 46,029.11 | 922.94 | 1,394.25 | 478.98 | 1,838.21 | 44,19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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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深加工生产出的主要产品包含豌豆干淀粉、食用蛋白、粉丝和膳食纤维等。2019年度公司产品毛利率23.09%,较上年同期增长8.34%,公司在行业内为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规模化发展以及行业集中度的逐步提高,在有效管控生产成本的同时产品市场售价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因此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高且公司预计该趋势会得到延续,经减值测试原材料豌豆不存在跌价情况。另外,公司少部分原材料用于生产食用菌等有机蔬菜以及有机化肥,经减值测试生产食用菌的纤维、豆粕和轻钙存在减值情况,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43万元。
(2)公司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账面余额共6,421.33万元,计提跌价准备366.86万元。公司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同样主要为豌豆加工所得,经减值测试不存在跌价情况。存在减值的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为纯豆大粉和香菇菌袋,计提减值的纯豆大粉库龄时间较长,经实地盘点已经为积压物品,无法继续用于生产,经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
316.90万元;由于香菇生产模式优化升级,原模式下香菇菌袋的库存在新的生产模式下已经不能继续使用,故将香菇菌袋进行出售,经减值测试需计提存货跌价49.96万元。
(3)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18,619.99万元,计提跌价准备1,457.98万元,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豌豆干淀粉、食用蛋白、粉丝和膳食纤维。2019年度主要产品毛利率为豌豆干淀粉-0.87%,较上年提高28.24%;食用蛋白57.32%,较上年提高2.27%;粉丝13.03%,较上年提高1.5%;膳食纤维63%,较上年提高4.44%,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豌豆干淀粉本期毛利率为负,因此豌豆干淀粉经减值测试计提跌价准备1,417.14万元,其余主要产品除粉丝经减值测试计提跌价准备29.86万元外,不存在减值情况。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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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减值测试公司库存商品中部分有机化肥存在减值情况并计提跌价准备10.98万元。
(4)发出商品账面余额385.14万元,经减值测试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4万元。
(5)周转材料账面余额1,049.67万元,主要包括包装物、备品备件等辅助材料,经测试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方法及明细情况如下: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具体如下:
项目 | 成本(万元) | 可变现净值(万元) | 期末跌价准备(万元) |
库存商品 | |||
其中:豌豆干淀粉A | 6,028.69 | 5,130.01 | 898.68 |
豌豆干淀粉B | 1,580.90 | 1,088.29 | 492.61 |
豌豆干淀粉C | 31.62 | 21.14 | 10.48 |
豌豆干淀粉D | 42.16 | 26.79 | 15.37 |
纯豆成品-粉丝部分 | 33.17 | 3.31 | 29.86 |
硫酸钾 | 41.06 | 32.76 | 8.30 |
磷酸一铵 | 5.55 | 3.58 | 1.97 |
祥云磷酸二铵 | 116.67 | 116.49 | 0.18 |
尿素大颗粒 | 24.71 | 24.18 | 0.53 |
小计 | 7,904.53 | 6,446.55 | 1,457.98 |
发出商品 | |||
85豌豆蛋白20kg/袋(内袋加长) | 385.14 | 372.20 | 12.94 |
小计 | 385.14 | 372.20 | 12.94 |
在产品 | |||
香菇菌袋 | 1,278.51 | 1,228.55 | 49.96 |
小计 | 1,278.51 | 1,228.55 | 49.96 |
自制半成品 | |||
纯豆大粉-粉丝部分 | 395.82 | 78.92 | 31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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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成本(万元) | 可变现净值(万元) | 期末跌价准备(万元) |
小计 | 395.82 | 78.92 | 316.90 |
合计 | 9,964.00 | 8,126.22 | 1,837.78 |
项目 | 成本(万元) | 可变现净值(万元) | 期末跌价准备(万元) |
原材料 | |||
纤维 | 5.70 | 5.28 | 0.42 |
豆粕 | 0.19 | 0.18 | 0.01 |
轻钙 | 0.0028 | 0.0026 | 0.0002 |
合计 | 5.89 | 5.45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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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管理层所采用预测方法的适当性以及计提金额的充分性。
5、考虑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复核其可变现净值计算正确性;
6、期后获取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存货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估计的售价,考虑其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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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田国成 | |||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