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与中国银行申请授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3、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4、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8%。
5、担保方式:信用。
6、借款目的: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使用。
7、授信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3、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
4、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不超过4.2%。
5、担保方式:自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作为抵押,作为授信额度内债务的担保,抵押期限为三年。本次授信期满后,公司可向中国银行申请续授信。抵押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自有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新津国用(2010)第5538号,土地面积108701.98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屋产权证号: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187544号、第0187545号、第0187546号、第0187547号、第0187548号、第0187549号,建筑面积36598.57平方米】。按照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预评意见书【四川大成预(2022)字第0675号】,上述抵押物评估总价9,858.05万元。
6、借款目的: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使用。
7、授信主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
上述两笔融资业务具体以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3年3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与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申请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提高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