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9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补选刘竹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关于补选赵科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详见2022年12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