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玛曲县拜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玛曲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甘南分行”)申请授信:
1、授信额度:不超过2.4亿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3年。
3、授信品种:固定资产贷款。
4、贷款利率:不超过放款时LPR5年期基准利率(当前执行利率为4.3%/年)。
5、担保方式:以玛曲县尼玛镇40兆瓦光伏电站电费收费权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不超过13年。
6、借款用途:用于置换存量负债,以降低财务成本。
上述融资业务具体以玛曲公司与农行甘南分行签署的协议为准。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玛曲公司本次向农行甘南分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玛曲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玛曲县拜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住所 | 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尼玛镇大水路1号 |
成立日期 | 2015年8月6日 |
法定代表人 | 樊德东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
经营范围 | 1、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2、光伏发电技术、设备研发等 |
(二)股权结构
玛曲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
三、申请授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申请授信的目的
玛曲公司用于置换存量负债,以降低财务成本。
(二)对公司的影响
玛曲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其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玛曲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