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于2019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共8人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根据前三季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9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及本人同意,董事会同意增补陆金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行政楼205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