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莫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3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搬迁补偿协议公告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因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对胜利新区(原油库)片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一分厂被列入搬迁范围,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宝莫环境据此与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签署了《胜利新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补助)协议》,该协议约定,宝莫环境一分厂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地面附着物)搬迁补偿款金额(含搬迁奖励)总计为人民币 3630.04万元。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交易对方为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拟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利害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宝莫环境一分厂位于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892号。本次搬迁的标的为宝莫环境一分厂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地面附着物),涉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建筑面积为12,368.47平方米。宝莫环境一分厂搬迁涉及的资产截止2023年6月30日账

面净值约为1644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实施单位):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乙方(被搬迁人):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地上附着物的具体情况

乙方被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坐落于东营市南一路南、西四路东、枣庄路北,房屋建筑面积为12,368.47平方米。

(三)补偿(补助)方式及金额

1、甲乙双方同意对上述被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实行货币补偿(补助)。

2、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东营通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的依据,乙方搬迁范围内土地及其他附属物合计搬迁补偿款、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合计为3451.99万元人民币。

(四)搬迁奖励及总金额

乙方腾空交房验收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搬迁奖励178.05万元。

(五)补偿(补助)及奖励总金额

最终确定补偿(补助)及搬迁奖励总金额共计3630.04万元。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自乙方签订协议且腾空交房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拨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一方未全面履行的,对方将依法解决,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因行使本协议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完成后,公司所获损益为搬迁补偿总额扣除该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如有)后的剩余金额,预计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损益情况以经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次搬迁所涉及的资产主要为公司闲置资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搬迁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重大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最近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的情况

2022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成都宝莫以现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向目标公司增资,认购目标公司16.41%的股权。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投资)累计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出售资产的情况

2022年7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资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宝莫环境”)将入驻的大学科技园“生态谷”第33号研发楼退还东营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退回宝莫环境入驻费550万元。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出售资产累计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除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购买资产以及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搬迁所涉资产主要为子公司闲置资产,搬迁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对实施单位不存在利益倾斜的任何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胜利新区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搬迁补偿(补助)协议》;

4、《房地产估价报告(东通估字【2023】第029号)》。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