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0-008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241,700份,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036%;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58名;
3、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公司已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58名激励对象授予16,241,700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立讯JLC3,期权代码:
03784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4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4月22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76,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5、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3.36元/股调整为17.93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0,076,000份调整为65,098,8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519,000份调整为16,274,700份。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同意以2019年11月27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2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274,700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19年11月27日。
2、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258人,共计授予16,241,700份股票期权。
3、行权价格: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93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72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60个月内按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预留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6、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5亿元。 |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 |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0亿元。 |
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 |
预留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 |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50亿元。 |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A或B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杰出)、A(优秀)、B(合格)、C(需改进)、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 A+(杰出) | A(优秀) | B(合格) | C(需改进) | D(不适用) |
可行权比例 | 100% | 100% | 70% | 0% | 0% |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立讯JLC3
2、期权代码:037849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年1月21日
4、经登记的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激励对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获授总额占 授予总额的比例 | 获授总额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258人) | 16,241,700 | 100% | 0.3036% |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的2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274,700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263名变更为258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16,274,700份变更为16,241,700份。此外,除30名激励对象名字变更外,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完全一致。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对核心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