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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经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00《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8.0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9.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除议案2、19外,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除议案1、9、10、12、13、14、15、16、17、18外,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1、12、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上述议案8涉及关联事项,出席会议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10,因涉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此项提案进行投票。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了解投资者诉求,现就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方面等事项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0日,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中的“会议联系方式”,以文字方式反馈至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向公司提交意见时,请提供姓名/企业名称、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

东账号、持股数量等信息。为方便投资者意见的存档管理,本次不接受电话方式提交意见。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略电 话:0591-87303569传 真:0591-87869595电子邮箱:rongji@rongj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证券部。(350108)

5、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74

2、投票简称:榕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00《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8.0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9.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对总议案及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4、对累计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5、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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