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师彦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监事经过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订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交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3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监事会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对方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