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俞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宁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13,423,157.77 | 1,775,395,096.30 | -59.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193,148.23 | 8,643,377.35 | -1,18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8,662,342.05 | 7,093,025.69 | -786.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7,083,851.39 | 176,057,147.42 | -183.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43 | 0.0068 | -1,192.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43 | 0.0068 | -1,192.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5% | 0.46% | -7.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618,871,869.97 | 6,395,048,864.49 | -12.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52,143,789.04 | 1,443,115,112.02 | -6.3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8,594,146.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41,619.4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7,833.3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216,844.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42,956.78 | |
合计 | -45,530,806.1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2,29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00% | 253,600,000 | 0 | 质押 | 253,600,000 |
冻结 | 253,600,000 | |||||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08% | 216,634,030 | 0 | 质押 | 216,400,000 |
唐建柏 | 境内自然人 | 0.78% | 9,900,000 | 0 | ||
杨智渊 | 境内自然人 | 0.73% | 9,278,500 | 0 | ||
杨飞 | 境内自然人 | 0.68% | 8,608,749 | 0 | 质押 | 8,600,000 |
冻结 | 8,608,749 | |||||
朱建初 | 境内自然人 | 0.25% | 3,150,000 | 0 | ||
吕刚毅 | 境内自然人 | 0.22% | 2,739,692 | 0 | ||
方丽君 | 境内自然人 | 0.20% | 2,480,025 | 0 | ||
刘国智 | 境内自然人 | 0.16% | 2,041,800 | 0 | ||
谢杰 | 境内自然人 | 0.16% | 2,031,7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600,000 | |||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6,634,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634,030 | |||
唐建柏 | 9,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0,000 | |||
杨智渊 | 9,27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78,500 | |||
杨飞 | 8,608,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8,608,749 | |||
朱建初 | 3,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0,000 | |||
吕刚毅 | 2,739,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9,692 | |||
方丽君 | 2,480,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0,025 | |||
刘国智 | 2,04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1,800 | |||
谢杰 | 2,03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1,7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飞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0,884,626.74元,降幅为34.34%,主要原因是前期票据到期兑付以及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承兑收款减少。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9,724,016.70元 ,增幅为31.07%,主要原因是预付给供应商款项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84,289,709.86元,增幅为132.88%,主要原因是投标保证金和备用金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749,925.10元,增幅为40.83%,主要原因是待抵扣税金增加。
5、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222,145.52元,增幅为49.2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新增出租房产。
6、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775,917.88元,降幅为46.8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石墨烯”)相关研发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995,429.45元,增幅为63.5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本期购买房产19,545,570.00元。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8,802,840.65元,降幅为73.92%,主要原因是上期末计提的工资、奖金在本期发放。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7,032,528.17元,降幅为50.89%,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相应科目余额减少。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7,747,335.70元,降幅为47.32%,主要原因是期初已背书或贴现的不符合票据终止确认条件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到期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11、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720,329.57元,降幅为63.9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超石墨烯满足政府补助条件的拨款计入当期损益。
12、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39,676.95元,增幅为34.9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
1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061,971,938.53元,降幅为59.82%,主要原因是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洲电磁线”)、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并且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和子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均有较大减少。
1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934,282,757.73元,降幅为59.85%,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营业成本减少,并且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和子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减少相关营业成本也减少。
15、年初至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259,680.64元,降幅为56.35%,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税金及附加减少,并且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和子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减少相关应交税费也减少。
16、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7,799,838.37元,降幅为58.30%,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销售费用减少,并且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和子公司本期发货减少,运输费相应减少。
17、年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3,066,411.53元,降幅为36.14%,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管理费用减少,并且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和子公司开工较晚相关管理费用也有所减少。
18、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754,095.93元,降幅为32.39%,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
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研发费用减少。
19、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935,166.58元,降幅为34.13%,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财务费用减少。20、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846,700.76元,增幅为71.07%,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以及本期坏账准备增加。
2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470.00元,增幅为100.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投资的黄金已经出售以及子公司锡洲电磁线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关黄金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再合并。
2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2,958,309.19元,降幅为1,475.57%,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恒汇电缆损失58,616,059.38元。
23、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37,206.73元,增幅为101.40%,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关子公司的资产处置收益不再并入合并范围。
2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973,807.10元,增幅为1,274.7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超石墨烯承担的省科技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满足政府补助条件的拨款3,997,299.57计入当期损益。
2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7,331.52元,降幅为37.54%,主要原因是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四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
26、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824,451.15元,降幅为341.42%,主要原因是本期坏账计提高于上期数,递延所得税减少。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3,140,998.81元,降幅为183.5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19,729,934.80元,而年初至报告期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85,604,492.42元。
27、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060,006.92元,增幅为531.58%,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子公司恒汇电缆收到现金58,493,871.44元。
28、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2,708,069.77元,增幅为78.36%,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293,730,000.00元,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427,588,000.00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锦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名义为其及其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原有的债务追加恶意担保,担保材料上加盖的公司公章涉嫌私刻,涉诉案件十四项,公告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2月28日《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年4月2日《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年4月16日《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2019年11月1日《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2019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03民初4103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已提起上诉;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公司无需承担担保保证责任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52民初21号、(2019)粤52民初22号、(2019)粤52民初30号)),该三份《民事判决书》为生效判决;2020年2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公司无需承担担保保证责任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52民终387号),该判决为生效判决。另有一起法院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的案件((2019)鄂0116民初984-998号),公司已提起上诉。
2、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0年3月4日,公司与蒋建强、储美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51%股权以人民币14,08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蒋建强、储美亚。其中,蒋建强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恒汇电缆26%股权,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7,180.59万元;储美亚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恒汇电缆25%股权,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6,904.41万元。2020年3月25日,恒汇电缆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体系。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涉诉担保事项 | 2019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
2019年04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 |
2019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 |
2019年11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 |
2020年01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 | |
2020年0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 |
2020年03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 |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 2020年03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
2020年03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飞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投资与中超控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在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与中超控股保持实质 | 2019年08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方面的承诺 | 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中超控股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保证避免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中超控股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将尽量避免与中超控股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本公司/本人控制中超控股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超控股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飞 | 其他承诺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2019年08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原董事长杨飞,原副董事长、原副总经理杨俊,原董事、原总经理陈友福,监事会副主席吴鸣良,原副董事长、原董事会秘书、原财务总监陈剑平,监事会主席盛海良,原监事会副主席陈鸫,原副总经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将及时向中超控股申报本人持有的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控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超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中超控股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本人自中超控股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中超集团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7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理蒋建良,原监事王雪琴,原副总经理刘志君,原董事、总经理张乃明,原总工程师王彩霞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确保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我公司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2019年7月18日至我公司持有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253,600,000股)拍卖完成之前放弃行使该20%股权的表决权。 | 2020年04月21日 | 拍卖完成之前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为负值
2020年1-6月净利润(万元) | -8,400 | 至 | -4,200 |
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255.3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2019至2020年年初公司处置了锡洲电磁线、虹峰电缆、新疆中超、恒汇电缆4家子公司的全部股权,2020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净利润减少。 2、2020年1季度公司处置恒汇电缆的全部股权,产生投资损失较大。 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净利润减少。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2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是否参股了江苏能华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答:您好,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了江苏能华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谢谢关注! |
2020年03月1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是否生产特高压产品?回答:您好,电力电缆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具体包括35kV及以下塑料绝缘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电缆、中高压交联电缆及适用于各类特殊场合的特种电缆等。谢谢关注! |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俞雷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