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26 号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你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拟向控股股东天齐集团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59.26亿元。1月1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称为避免任何由于继续推进本次事项可能导致构成实质上的短线交易风险,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内容并对外披露:
1、请结合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过程,说明你公司筹划该事项时是否充分考虑了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你公司在短时间内披露又终止该事项是否审慎,以及董事会成员在审议《预案》、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2、根据《预案》,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31.3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3.05亿元,长期借款130.26亿元,应付债券20.26亿元。请补充说明:(1)截至目前,你公司是否存在已逾期债务,如有,请列明资金提供方、到期日、金额、能否展期等;(2)公司增强流动性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银行贷款到期无法偿付的风险,如有,请进行
风险提示。
3、其他认为应予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