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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8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徐晓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87,586,187.19              73,458,177.40                      1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862,969.58               2,035,945.90                   -1,07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7,866,127.81                 704,241.77                   -2,636.9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649,311.84             -15,623,208.63                      -19.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1                   -1,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1                   -1,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                     0.20%                        -1.2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628,155,524.02           1,679,066,572.33                      17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70,352,626.68             865,488,220.10                      347.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431.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40,500.9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172,495.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2,383.84
合计                                                                    -1,996,841.7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29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22%     93,717,000      93,717,000 质押          49,600,000
张静                                       境内自然人         5.68%     14,688,00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二号           其他             5.33%     13,800,000      13,8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
                                             其他             5.26%     13,600,000      13,600,000
分红—018L—FH001 深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2%     13,500,000      13,500,0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其他             4.04%     10,450,000      10,450,000
银保分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
                                             其他             2.32%      6,010,000       6,010,0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定增 41 号
                                             其他             2.23%      5,760,000       5,760,000
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其他             2.15%      5,557,540       5,557,540
汇添富基金—兴业银行—上海混沌投资
                                             其他             2.01%      5,200,000       5,2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静                                                                          14,6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88,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3,557,540 人民币普通股             3,557,540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
                                                                               2,702,520 人民币普通股             2,702,52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
                                                                               2,399,522 人民币普通股             2,399,522
式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1,805,453 人民币普通股             1,805,453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1,555,063 人民币普通股             1,555,063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
                                                                               1,392,778 人民币普通股             1,392,778
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872,201 人民币普通股            872,201
金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 8 号集
                                                                              380,432 人民币普通股           380,432
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331,518 人民币普通股           331,518
基金
                                       上述股东中,张静女士与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即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蒋卫平先生系夫妻关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与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定增 41 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兴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与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除此以外,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由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天齐矿业 100%的股权和文菲尔德的 51%的权益尚未完成相关资
产交接手续,公司对天齐矿业及文菲尔德购买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亦未完成,因此,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合并天齐矿业
及文菲尔德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货币资金较年初数增加了 513.77%,由于公司于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数增加 763.71%,主要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收购天齐矿业及文菲尔德股权转让价款,
由于该标的资产尚未完成交接手续,暂挂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预收款项较年初数增加 67.20%,主要系报告期出口预收付汇款的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较年初数减少 83.1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信用证短融而减少了应付利息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数减少了 70.17%,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了向天齐集团拆借的 2000 万资金所致;
    实收资本较年初数增加 76.03%,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加股本总额所致;
    资本公积较年初数增加 402.99%,主要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份溢价所致;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 52.74%,主要系报告期锂辉石等主要原材料较去年的采购价提高及新生产线试运行成本较高
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 43.81%,主要系受毛利额下降,增值税缴纳减少对应的税费附加同减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截止2014年3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质权人名称                    控股股东股份提供质押情况            质押日期       解除日期
                                              天齐集团             小计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000,000.00        9,000,000.00   2013-3-4      债务清偿日
中信银行股份公司成都分行                       25,000,000.00       25,000,000.00   2013-6-20     债务清偿日
招商银行股份公司成都天顺路支行                  5,000,000.00        5,000,000.00   2013-6-20     债务清偿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00,000.00       10,600,000.00   2014-3-6      债务清偿日
                 质押股份合计                  49,600,000.00       49,600,000.00      -             -
股东持有股份数                                 93,717,000.00       93,717,000.00      -             -
   * 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张静于2014年4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共计5840
股公司股份质押给立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均为自2014年4月17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义务履行后解除。截止2014
年4月17日,天齐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331.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06%;张静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1,468.3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39号),并于2014年2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111,76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29,28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104,907,510.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24,372,489.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2月27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3CDA200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3月3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
为2014年3月13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投资者认购的股份12个月后可以上市流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股权的
变动情况详见2014年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三)本公司于2014年3月已向天齐集团支付了收购天齐矿业100%股权的全部价款8,830.78万元,并于2014年4月9日完
成 了 天 齐 矿 业 100% 股 权 的 过 户 及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详 见 2014 年 4 月 1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天齐矿业股权过户的公告》。目前,本公司持有天
齐矿业100%的股权,天齐矿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文菲尔德51%权益款项于2014年3月24日已全部付清,目前正在办
理股权交接手续。
    (四)本公司与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加工合同》
    2014年3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加工合同>的议案》,并于当日与
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锂业”)签署了《委托加工合同》,由本公司提供锂辉石原料,委托银河锂业为
本公司加工碳酸锂8,000吨,具体数量以本公司订单为准。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3月13日起至2015年3月12日止。如本合同的
一方希望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则该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本合同自动顺延12个月。
若合同期满后,银河锂业交付的加工成品不足8,000吨,银河锂业应该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交付全部8,000吨加工成品。截
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开始执行本合同。
    (五)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其建设
    甘孜州国土资源局2008年10月17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组织“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详查”探矿权拍
卖会。盛合锂业作为竞买人以3,500万元价格竞得“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详查”探矿权后,委托的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
开发局一○八地质队已完成了该项目的地质勘查工作,并于2011年10月提交了《四川省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区勘探地质报
告》,共提交矿石量1,941.4万吨,折合氧化锂资源量255,744吨。
    2012年4月23日,盛合锂业收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2045210124005),开采矿
种为:锂矿、铍矿、铌矿、钽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区面积:2.0696平方公里;采矿许
可证有效期20年,自2012年4月6日至2032年4月6日止。
    雅江县措拉锂辉石矿采选矿一期工程项目,于2013年2月26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
雅江锂辉石矿采选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3]132号);2013年7月16日取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核准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雅江锂辉石采选一期工程项目的批复》(川发改产业[2013]788号)。
    (六)雅安华汇停产搬迁
    2012年7月17日雅安华汇与雅安市政府签订了《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搬迁补助协议》(以下简称补助协议),
补助协议规定:雅安华汇厂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其他附着物需要进行搬迁,雅安市政府按(雅办发[2012]4号)文以“土
地资产纯收益”的100%对雅安华汇进行补助。补助款分三阶段支付:项目正式进场开工支付40%;工程建设中期支付40%(厂
房封顶10%、设备采购20%、安装调试10%);工程竣工投产支付20%。同时,雅安市政府同意,在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提供雅
安华汇用于新厂建设土地约300亩,宗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价格及其他用地条件以雅安市政府土地管理
部门与雅安华汇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新厂区建设内容为:氢氧化锂生产系统及配套工程、建设工
期20个月,建设投资额每亩不低于180万元(含二期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雅安华汇自筹和搬迁补助款。
    雅安华汇于2012年9月1日起全面停产,开始实施老厂区搬迁的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仍处于与雅安市政府
谈判阶段。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展
    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截止2014年4月25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申购 发行 产品名                                     购买金
号                                   产品代码    产品类型                      年化收益率                购买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单位 银行          称                                额(万元)
                     蕴通财
                     富  日
       天齐 交通
 1                   增利40 2171140779 保本保息              6000                 5.40%                2014-04-15 2014-04-16 2014-05-26
       矿业 银行
                     天
 2                   蕴通财                                            1≤N 7≤N 14≤N 30≤N< N≥90
                     富  日                                            <7 <14 <30 90
       天齐 交通 增 利 S                         保本浮动
                                    0191120108               1000                                      2014-04-15 2014-04-16 可随时赎回
       矿业 银行 款集合                          收益型
                                                                       2.1% 2.7% 3.2% 3.4% 3.6%
                     理财计
                     划
 3                   中信理
                     财之信
                     赢系列
                     (        对
       天齐 中信                                 保本浮动
                     公)天 B140C0141                        12500         最高年化收益率3.20%         2014-04-15 2014-04-15 可随时赎回
       锂业 银行                                 收益型
                     天快车
                     3号人
                     民币理
                     财产品
       合计
     注:上表中N表示存续天数。
     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超出董事会批准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 年 01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 2014 年 02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进展情况                                    2014 年 03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 年 04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与银河锂业(江苏)有限公司签署
                                            2014 年 03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委托加工合同》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2014 年 04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事项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
                                     天齐集团、持有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2010
                                                                                                        股票上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天 年 08                履 行
                                                                                                        市之日
                                     5%以上股东张 齐锂业股份,也不由天齐锂业收购该部分股 月 31                     完 毕
                                                                                                        起 36 个
                                     静             份。                                         日
                                                                                                        月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所从
                                                    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
                                                    人在今后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也不
                                                    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
                                                    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
                                                    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
                                     1、公司实际控 (包括全资、控股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
                                     制 人 蒋 卫 平 先 公司)相同、相似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
                                     生承诺:2、本 活动。2、(1)本公司锂辉石销售业务只面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向以锂辉石作为辅料的玻璃陶瓷行业用户
                                     天齐集团承诺: 销售,不向以锂辉石为主要生产原料的锂加
                                     3、持有公司股 工行业用户销售锂辉石。本公司及其下属全
                                     份总数 5%以上 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东张静承诺: 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
                                                                                                 2010 自 公 司
                                     4、成都天齐五 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                          严 格
                                                                                                 年 08 股 票 上
                                     矿 机 械 进 出 口 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                      履 行
                                                                                                 月 31 市 之 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致或可能导致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                        中
                                                                                                 日     起
                                     承诺:5、四川 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
                                     天 齐 实 业 有 限 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股
                                     责 任 公 司 和 四 份公司产品的产品;(2)如果股份公司认为
                                     川 天 齐 矿 业 有 本公司或本公司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了对股份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
                                     诺:6、天齐集 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
                                     团 及 本 公 司 承 股权转让给股份公司。(3)如果本公司将来
                                     诺:           可能存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当立即
                                                    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构按股
                                                    份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条件首先提供给股份
                                                    公司,股份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
                                                    权。(4)如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
                                                    致股份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本公司将予以赔偿。(5)该承诺函自本公司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
止(以较早为准);①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
接控制股份公司;②股份公司股份终止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6)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
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
已设立或将设立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
而作出。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的情况;本人在今后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期
间,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
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
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
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
权的公司)相同、相似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
业务活动。4、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
限责任公司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起,本公司锂辉石销售业务只面向以锂辉石
作为辅料的玻璃陶瓷行业用户销售,不向以
锂辉石为主要生产原料的锂加工行业用户
销售锂辉石。(2)本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
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作为股
份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今后也不从事与股
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
胁的业务活动。(3)自 2008 年 1 月起,本
公司不再代理股份公司锂辉石进口业务,并
逐步向股份公司移交碳酸锂等相关产品的
国外客户及出口业务;本公司承诺在 2008
年 6 月前完成相关业务与客户的移交工作。
自 2008 年 7 月起,本公司将不再代理股份
公司产品出口业务。(4)此外,本公司将尽
量减少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
一切非必要的关联交易。5、本公司只面向
以锂辉石作为辅料的玻璃陶瓷行业用户销
售锂辉石,不向以锂辉石为主要生产原料的
锂加工行业用户销售锂辉石。目前所从事的
业务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作
为股份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今后也不从事
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
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同时,尽量减少关联交
易。6、为避免将来在锂辉石采购环节产生
利益冲突,天齐集团及本公司承诺:(1)天
齐集团承诺,如因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
或锂辉石供应紧张导致不能满足本公司生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产经营需要,天齐集团及所属企业将减少锂
           辉石采购,优先由本公司采购,保障本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2)本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
           强化约束机制。本公司将在年报中披露每年
           中国海关进口泰利森公司锂辉石的统计数
           据,对比本公司与关联方及独立第三方的锂
           辉石进口价格。由独立董事领衔的审计委员
           会对本公司的锂辉石采购作专项审计,审计
           情况将进行披露。为履行该项承诺,公司审
           计委员会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及关联方在锂
           辉石采购环节的价格公允性进行了专项核
           查,并出具了 XYZH/20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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