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格通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5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9-043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此格式编报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2017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2、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要求,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