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完成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指定孟娜女士、周阳先生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近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周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覃建华先生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平安证券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孟娜女士和覃建华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周阳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覃建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16日
附件:
覃建华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曾负责或参与赣锋锂业(002460)可转债、皇氏集团(002329)可转债、东湖高新(60013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玉禾田(30081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深圳华强(000062)要约收购、绿城水务(601368)公司债等项目,在企业股权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