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60,000 万元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之日起3年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在3年内循环使用。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二、2019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股票 | 60,014,219.85 | -23,169,396.84 | -5,856,221.62 | 10,303,503.28 | 8,217,829.59 | 12,752,689.09 | 34,538,640.28 | 自有资金 |
合计 | 60,014,219.85 | -23,169,396.84 | -5,856,221.62 | 10,303,503.28 | 8,217,829.59 | 12,752,689.09 | 34,538,640.28 | -- |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
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特此说明。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