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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2019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1 – 2

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9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90246_B01号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上述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90246_B01号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宏斌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景琦

中国 北京 2020年4月23日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7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70元。截至2010年8月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746,495.3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2015年销户。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4号)核准,由联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71,27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60元。截至2013年12月13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1,275股,募集资金总额499,236,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6,055,302.2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2015年度销户。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万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7号)核准,本公司向李万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49,775股,向胡叶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49,903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99,678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5.57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6,499,678.00元,由李万春、胡叶梅所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作价认购。同时,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63,31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5年8月24日,公司实际已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66,88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16元,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89.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703,008.45元。于2015年度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2015年销户。

(三)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2049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92,8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2,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9,28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7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1.0%,第五年为1.5%,第六年为1.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7年12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年6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3年12月21日)止。截至2017年12月27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918,000,000.00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到公司交通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365899991010003136165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2230000100000129771账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791907161710808账户内。扣除联合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72,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16,027,2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677,705.66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704,905.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52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2230000100000129771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户791907161710808余额为0,且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365899991010003136165结余人民币42,103,636.19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单位:人民币元

500.59 100,045,606.32 (2)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置换- 331,531,864.56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收到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2,792,926.54 10,603,944.11 资金转入(缴纳网银服务费)500.00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结余42,103,636.19 278,020,892.34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赣锋电池已经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江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开户公司银行账号 2019年12月31日存放金额(元)
交通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
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791907161710808- 合计42,103,636.19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38,710,682.69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

其情况无该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无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无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本期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无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42,103,636.19元,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19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存放不存在违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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