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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关于签订光伏玻璃采购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光伏玻璃采购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光伏玻璃采购合作协议

●协议金额: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向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光伏镀膜玻璃,预估采购量不少于7,960万平米,预估采购总金额约21亿元人民币(含税)(注:该合同总金额是按照2020年1-12月份各规格玻璃市场均价以及各规格玻璃预计采购量进行预估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采购数量和价格以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

●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协议签署概况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于2020年12月31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向亚玛顿采购光伏镀膜玻璃,预估采购量不少于7,960万平米,预估采购总金额约21亿元人民币(含税),实际采购

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采购数量和价格以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公司与亚玛顿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金锡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6年09月11日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经营范围: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70,960.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726.4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436.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05.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394,486.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7,065.13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15,419.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8.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光伏镀膜玻璃

(三)预估采购量及总金额: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向乙方采购光伏镀膜玻璃,预估采购量不少于7,960万平米,预估采购总金额约21亿元人民币(含税)。

(四)定价机制:根据市场情况甲乙双方按月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具体采购数量和价格以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五)付款条件:买卖双方在订单中约定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

(六)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七)协议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八)协议签署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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