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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澳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澳科技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6.5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8.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上述担

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会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履行的程序

本次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56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4.7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晶澳科技本次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邵路伟 张 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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