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中应收电网公司电费计提坏账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损失。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下的应收电网公司电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较低,未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损失。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下的应收电网公司电费组合,按应收售电款余额的
1.5%计提坏账准备。
4、审批程序: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2,102.47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2,102.47万元,以上影响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地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使公司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