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保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4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对象;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