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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2-075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6: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 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李骞先生主持。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选举李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主任委员:吴春芳 委 员:黄玖立 高宏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提名张敬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成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张敬泽先生提名高健宝先生、赵灵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宋永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李骞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简历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聘任高健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关于聘任赵灵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关于聘任宋永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关于李骞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提名王天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范仁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同公司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骞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在公司销售部、企管部、证券部工作,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第四届董事。201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董事长。

李骞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吴春芳女士,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2018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98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宁夏中宁县经济委员会办事员、宁夏中宁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办事员、副主任科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审计业务部门副主任和标准复核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春芳女士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吴春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黄玖立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郑州铁路局信阳机务段职工、南开大学泰达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黄玖立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玖立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黄玖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高宏斌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200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审计部经理。现任宁夏青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宏斌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高宏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敬泽先生,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高级工程师。张敬泽先生曾任甘青大区销售经理、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夏青龙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敬泽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敬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高健宝先生, 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曾任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三河京龙新型管道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保定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集团副总经理。

高健宝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健宝先生持有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61%的股份,未直接持有青龙管业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高健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赵灵山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至今,曾任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质控部部长。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分公司总经理、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和总公司副总经理。

赵灵山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赵灵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宋永东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审计师。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三河京龙新型管道有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

宋永东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宋永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王天骄先生,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王天骄先生2016年加入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项目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助理。

王天骄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天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范仁平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毕业至今曾在公司生产车间、销售部、企业管理部、证券事务部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审计部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

范仁平先生未在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范仁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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