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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十六时在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实到董事6人,董事于太祥先生、独立董事苑德军先生、浦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公司财务总监赵铁成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往年度披露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

详见2019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80)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以决议方式提出了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9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加盖监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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