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的专项说明
基本情况: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0年8月21日向贵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欧菲光[2020]001号申请报告),并于2020年8月24日取得贵会第20230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于2020年8月26日取得了贵会20230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签字会计师为胡进科先生、秦睿先生,现拟变更为薛祈明先生、秦睿先生。
变更事由: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进科已办理退伙手续,不再具有合伙人资格,不再担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