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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4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关于提议增加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目前,欧菲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60,863,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0%。欧菲控股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0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9.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提案》;

10.审议《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提案
1.00《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00《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00《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9.00《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提案案》
10.00《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黄舒欣 王维妙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提案
1.00《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00《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00《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00《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9.00《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提案》
10.00《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提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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