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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 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信永中和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5.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6.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7.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

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 公司董事会提前跟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

3.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服务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5.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更换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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