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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向我们提交的相关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2022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已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3、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

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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