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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3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23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无。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0月24日发出通知,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9 年11月 12日(星期二)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85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中的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9年11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网络投票中的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5:00—11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9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11人,代表股份1,352,148,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18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0,224,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80人,代表股份1,341,924,0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897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09人,代表股份226,368,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0,224,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8人,代表股份216,144,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04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邬兴均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无。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关于选举还小青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45,287,22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926%;5,467,36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043%;1,393,8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48,662,95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22%;2,941,34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175%;544,1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0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年审机构的议案》1,344,630,02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440%;5,879,158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4348%;1,639,206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212%。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339,512,82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0655%;10,188,26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7535%;2,447,3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兴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兴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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