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9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经综合考虑选聘报价、中介机构资质等各方面因素,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