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16日。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星光电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9:15—15:00。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放公司2020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王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李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3、议案4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
(1)审议上述议案4事项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2)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发放公司2020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2人(等额选举) |
4.01 | 关于选举王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2 | 关于选举李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上资料须在2021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艾璨子
电话:0757-82100271
传真:0757-82100268(传真函上请著名“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8000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9
2、投票简称:国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以下简称“服务密码”)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发放公司2020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2人 (等额选举) | 选举票数 | ||
4.01 | 关于选举王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2 | 关于选举李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注:1、如欲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