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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垚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汤琼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242,891,165.63            234,867,497.18                      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860,631.23             22,315,398.49                     1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277,669.55             20,157,863.10                     -4.3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304,354.32            161,647,219.45                    -112.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78                     0.0519                    11.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78                     0.0519                    11.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1.06%                      0.0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433,457,186.91          3,400,881,071.54                      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93,974,905.43          2,168,548,653.82                      1.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7,639.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445,002.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2,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91,560.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24,840.82
合计                                                                   5,582,961.6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2,00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3%       60,335,2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王垚浩           境内自然人                8.19%       35,200,000        26,400,000
蔡炬怡           境内自然人                5.35%       23,000,000        11,500,000
广州诚信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9%       21,456,000
资有限公司
余彬海           境内自然人                4.33%       18,600,000         9,300,000
雷自合           境内自然人                1.57%        6,760,000         5,070,000
周煜             境内自然人                1.44%        6,204,000         3,102,000
靳立伟           境内自然人                1.39%        5,964,000
黎颖华           境内自然人                1.26%        5,412,000         2,706,000
宋代辉           境内自然人                1.24%        5,346,000         4,009,5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335,200 人民币普通股         60,335,200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4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56,000
蔡炬怡                                                                   1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0
余彬海                                                                    9,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300,000
王垚浩                                                                    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0
靳立伟                                                                    5,9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64,000
杜敬东                                                                    4,916,800 人民币普通股          4,916,8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
长城点击成金 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4,259,316 人民币普通股          4,259,316
金信托计划
陆晓鸣                                                                    3,747,500 人民币普通股          3,747,500
周煜                                                                      3,10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于 2007 年 9 月 3 日签署《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
说明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的一致行动协议》。三人约定:在对国星光电行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使经营管理决策权及在国星光电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在董事会进
                               行表决时也保持一致,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之日。
                                    (2)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 14.03%股
                               权,为第一大股东。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三人合并持有西格玛 51%股权,共同控制
                               了西格玛。前述三人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签署了《西格玛在国星光电决策的一致行动协
                               议》。三人约定:在西格玛的董事会、股东会对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进行提案和决议时
                               保持一致;对于西格玛任何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不得单独作出决定或行为;自协议签订
                               之日至国星光电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并成功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三人均不得出售所持有
                               的西格玛股权。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西格玛股权或西
                               格玛不再持有国星光电股权之日。
                                    (3)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雷自合、周煜、靳立伟、黎颖华、宋代辉、杜敬
                               东、陆晓鸣均为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中王垚浩、蔡炬怡、
                               余彬海三人合并持有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共同控制了该公司。
                                    除上述的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无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
(1)2014年3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4.37%,主要系公司LED产品扩产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2014年3月31日存货余额较年初增长44.95%,主要系报告期订单增加,引起库存增加所致。
(3)2014年3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年初减少47.52%,主要系本期支付了2013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9.59%,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3.43%,主要系公司品牌与销售渠道的建设引起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8.19%,主要系母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32.75%,主要系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6.93%,主要系结转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4.24%,主要系母公司营业收入及财政补助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6.79%,主要系母公司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前,暂按25%企业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
税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2.56%,主要系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收
到政府财政补助14,000万元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9.56%,主要系收回信用证保证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持股 5%以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承诺签署之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   上股东蔡炬怡   转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2008 年 03 月                  承诺人严格
                                                                                       日至离职后
承诺                         (原监事会主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 25 日                          履行承诺。
                                                                                       的 18 个月内
                             席)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 50%。
                                            出具了《股东不竞争承诺》。具
                                            体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
                                            不从事与国星光电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不利用持股关系做
                                            出损害国星光电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保障国星光电资产、
                                            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
                                            的独立性,充分尊重国星光电
                                            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
                                            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国星光
                             公司持股 5%以 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承诺签署之
                             上股东佛山市   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本公                     日至发起人
                                                                           2008 年 03 月                承诺人严格
                             西格玛创业投   司/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                    股东不再持
                                                                           25 日                        履行承诺。
                             资有限公司、王 利用持股关系就关联交易采取                     有国星光电
                             垚浩、蔡炬怡   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国星光电                     股票之日内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做出损
                                            害国星光电或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决议。如国星光电必须与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
                                            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本人承
                                            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
                                            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
                                            理,不会要求国星光电给予与
                                            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
                                            件。
                                            三年分红规划:
                                            1、分配方式
                                            公司将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
                                            分红方式,亦可采取现金与股
                                            票相结合的分红方式,以及国
                                            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分配股
                                                                           2012 年 06 月                承诺人严格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利。                                           三年
                                                                           27 日                        履行承诺。
                                            2、最低分红比例
                                            如公司确定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15%。若公司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45%的,则不得向社
                                              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
                                              份。
                                              3、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
                                              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建议公司
                                              进行年度分配或中期分配。
                                              1、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规
                                              定,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份数额及其变动情
                                              况;
                                              2、本人在国星光电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公司持股 5%以 持有国星光电股份总数的百分
                                                                                            承诺签署之
                             上股东王垚浩     之二十五;                    2013 年 10 月                  承诺人严格
                                                                                            日至离职后
                             (现任公司董     3、本人在申报从国星光电离任 08 日                            履行承诺。
                                                                                            的 18 个月内
                             事长)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国星光电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国星光
                                              电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国星
                                              光电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不适用
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      至                              3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482.85      至                           6,479.73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84.41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97,163,952.37                        1,304,946,627.6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6,264,088.93                          133,162,218.50
    应收账款                                           257,445,645.54                          262,272,600.86
    预付款项                                            93,521,809.96                           69,599,131.5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0,424,648.58                            8,683,561.79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4,377,920.99                           13,518,970.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81,409,988.17                          263,125,03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409,565.74                            7,906,068.88
流动资产合计                                          2,068,017,620.28                        2,063,214,210.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3,088,993.27                           37,008,993.2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70,441,948.36                        581,628,018.33
    在建工程                   564,340,901.99                        623,068,834.8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5,637,164.10                         84,256,486.2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989,866.45                          1,985,57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40,692.46                          9,718,95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5,439,566.63                     1,337,666,861.20
资产总计                      3,433,457,186.91                     3,400,881,071.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23,416,932.00                        291,342,928.17
    预收款项                    23,682,678.34                         23,686,579.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840,663.60                         24,468,986.75
    应交税费                    -71,407,522.09                       -65,422,230.8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48,679.18                             48,679.18
    其他应付款                  10,364,570.79                         13,177,426.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98,946,001.82                        287,302,369.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525,852,384.00                        516,966,295.20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8,756,842.97                        245,250,276.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4,609,226.97                        762,216,571.87
负债合计                                              1,063,555,228.79                     1,049,518,940.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30,000,000.00                        430,000,000.00
     资本公积                                         1,252,806,300.42                     1,252,240,680.0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9,779,583.83                         69,779,583.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1,389,021.18                        416,528,389.9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93,974,905.43                     2,168,548,653.82
     少数股东权益                                      175,927,052.69                        182,813,476.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369,901,958.12                     2,351,362,130.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3,433,457,186.91                     3,400,881,071.54
计
法定代表人:王垚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琼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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