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德龙先生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周二)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71,300,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5,821,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9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47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83%。
2、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0人,代表股份6,00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2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47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083%。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26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85%;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2020年度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26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85%;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毛江萍、朱文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