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金融工具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收入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4)债务重组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5)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16号及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据,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该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4、《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5、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影响
财会[2019]16号通知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