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5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应收罗剑平、郭依勤债权逾期的公告》称,根据你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合正电子于2021年7月16日签署的《延期付款协议》,罗剑平、郭依勤对你公司剩余债务为40,200万元,并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偿还10,200万元,但你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该笔还款。你公司已启动罗剑平、郭依勤对公司债务担保物处置程序,必要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详细说明截至目前,罗剑平、郭依勤向你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物的具体信息,你公司已启动或拟启动的对债务担保物的具体处置程序,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法律手段;结合债务担保物的估值和处置款预计回收情况,以及你公司收回40,200万元债务的可能性,说明罗剑平、郭依勤债务违约对你公司计提上述债权减值准备金额和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延期付款协议》约定,若罗剑平、郭依勤未在2021年12月25日前支付完毕10,200万元,则延期支付的约定终止,40,200万元
债务不再延期,同时,对于40,200万元在2021年12月25日后尚未支付部分,每逾期一日,罗剑平、郭依勤应按照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请你公司结合罗剑平、郭依勤的履约能力,说明你公司就逾期债务违约金的会计处理方式。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你公司在回复2021年年报问询函公告中称,截至2020年12月31日,罗剑平、郭依勤付款已出现逾期,公司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0%,按照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债务账面余额40,200万元,202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8,040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前期罗剑平、郭依勤付款已出现逾期情形和近期再次出现付款逾期情形,说明前期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0%的合理性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 1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