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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2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07万份,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9月23日,期权简称为“盛路JLC2”,期权代码为“037173”。

2、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60万股,上市日期为 2021年9月30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8 月 2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 107 万份股票期权及 60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1、期权代码:037173

2、期权简称:盛路JLC2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23日

5、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

授予的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惠明董事会秘书30.0028.04%0.03%
周亮副总经理30.0028.04%0.03%
核心骨干人员(1人)47.0043.93%0.05%
合计(3人)107.00100%0.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6、行权价格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8.04元/份,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8.0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及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7 亿元或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1.1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5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3亿元或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 1.3 亿元。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S、A、B或C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S(杰出)、A(优秀)、B(良好)、C(合格)、D(需改进)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S(杰出)A(优秀)B(良好)C(合格)D(需改进)
可行权比例100%100%100%80%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以本行权期上一年的绩效考核分数为准。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9月30日

3、授予的对象及数量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惠明董事会秘书30.0050.00%0.03%
周亮副总经理30.0050.00%0.03%
合计(2人)60.00100.00%0.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02 元。

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7 亿元或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1.1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5 亿元或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3亿元或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 1.3 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限制性股票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同股票期权的考核要求一致。

二、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9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0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预留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佛山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佛正会内验字(2021)第012号),对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进行了审验:“经我们审验,截止到2021年9月1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2,412,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余额1,812,0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 2021年 8月 25日,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登记数量为107万份,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9月23日,期权简称“盛路JLC2”,期权代码“037173”。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8月25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登记数量为60万股,上市日期为 2021年 9月30日。

2、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76,128,428.008.38%600,000.0076,728,428.008.4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32,649,274.0091.62%0832,649,274.0091.56%
三、总股本908,777,702.00100.00%600,000.00909,377,702.00100.00%

注: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3、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最新股本909,377,702.00股全面摊薄计算,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0.20元。

4、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和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根据测算,2021年至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见下表:

权益工具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1年 (万元)2022年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
股票期权38.529.5618.038.352.58
限制性股票138.641.3970.4621.375.39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不

大。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908,777,702.00股变更为909,377,702.0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484,571.00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9.8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盛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

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本次授予完成后,盛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P1=(P0+A×k)/(1+k)= 6.82元/股(P0=6.82元/股,A=4.02元/股,k=600,000.00/908,777,702.00)

由于本次授予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授予完成后,盛路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6.82元/股。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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