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