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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7

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07 号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2018年至2020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9.70亿元、5.98亿元、3.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1.01亿元、-17.98亿元、1.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2.71亿元、-15.46亿元、-6.02亿元。

(1)年报显示,你公司因为江苏乐元创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阴龙一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保理业务提供担保,被镇江新力拓车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新力拓”)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本息共计7.04亿元,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判决。对此事项,重整投资方江阴澄邦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12月21日在中国光大银行开具1.5亿元的履约保函,该保函将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76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市场同类判决案例、公司已决诉讼情况、未决诉讼进展等,详细说明该诉讼相关预计负债是否已计提充分、合理, 1.5亿保函能否有效覆盖违

规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结束后是否有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2)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近三年你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大幅下滑及连续三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请对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明确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请律师及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金属制品的毛利率为-6.57%;影视剧的毛利率为-40.64%;艺人经纪营业收入及版权毛利率为100%。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业务所处市场竞争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你公司经营水平,详细说明金属制品、影视剧毛利率为负,艺人经济、版权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3、年报显示,你公司商誉期初余额为16.42亿元,因处置上海极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极光”)减少6.18亿元,对大唐辉煌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辉煌”)计提商誉减值1,486.84万元,期末余额为10.24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净利润为-2.73亿元;江苏中南影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471.93万元;江阴中南红影视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25万元;大唐辉煌净利润为-2.64亿元;上海千易志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易志诚”)净利润为-4,018.58

万元;北京新华先锋(以下简称“新华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净利润为-6,256.67万元。

(1)请你公司以列表的形式披露上述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逐个分析各子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

(2)请你公司结合上海极光、大唐辉煌、中南重工、千易志诚、新华先锋等子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及收购时的盈利预测等,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关键参数的取值及其合理性,并详细说明计提商誉减值的依据、合理性、充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就公司商誉减值计提的合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6.95亿元,坏账准备余额4.81亿元,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14亿元,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占应收账款比例为69.25%。其中,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占比为74.20%。

(1)、请结合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主要应收客户的还款情况、逾期原因及金额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恰当,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你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47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达49.91%。请详细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名称、应收账款金额、对应计提坏账准备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并请说明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年报显示,你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程序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2.71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破产重整的收入确认时点、确认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4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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