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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南: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公众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共召开7次监事会,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监事会届次会议时间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2月27日审议《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4月27日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审议《2019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9、审议《关于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6月17日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8月26日1、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事项

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监事会认为:

(一)资金占用的情况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形成的利息,以及因以前年度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致使法院司法扣划而形成的资金占用。截止到2020年11月24日,公司被占用资金124,836,807.51元,截止2020年年末,前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陈少忠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款已全部清偿完毕。

(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但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2021年4月28日,因违规担保事项产生的债务除涉及镇江新利拓车用能源有限公司的违规担保案件尚未判决外,其余均已得到解决;涉及镇江新利拓车用能源有限公司的违规担保事项已由重整投资方、财务投资方承诺在重整计划中所列公司偿债资金及股票来源之外另行无偿赠与公司,确保公司不因清偿该等事项而受损失,且公司的重整投资方江阴澄邦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已以公司作为受益人出具了一份金额不超过1.5亿的履约保函,因此,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方承诺等,涉及镇江新利拓车用能源有限公司的违规担保事项已经拥有了解决方案,按照该方案,公司不会因此事项遭受损失。

2、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

4、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2020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督促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努力发挥监督职能,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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