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②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2.利润表项目:
①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②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