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5债券代码:128115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仇建平先生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594,191,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26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67,230,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7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6,960,9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074%。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7,562,8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6,960,9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074%。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仇建平先生、池晓蘅女士、李政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岑政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0年8月31日起三年。
1.1 选举仇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068,20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439,903股;
仇建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池晓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068,19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439,891股;池晓蘅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068,19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439,891股;李政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王玲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068,19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439,891股;王玲玲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徐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068,19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439,891股;徐筝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岑政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068,19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439,891股;岑政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刚先生、施虹女士、陈智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0年8月31日起三年。
2.1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193,26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564,956股;王刚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施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193,25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564,950股;施虹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智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162,45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534,150股;陈智敏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蒋赛萍女士、傅亚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0年8月31日起三年。
3.1 选举蒋赛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193,25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564,954股;蒋赛萍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傅亚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4,048,795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7,420,491股;傅亚娟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