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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证券代码:002444证券简称:巨星科技公告编号:2020-04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科技”或“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巨星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6月24日(T日),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2020年6月24

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0年6月24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6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97,260.00万元。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7,26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29,178.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巨星科技公开发行97,2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6月24日(T日)结束。根据2020年6月22日(T-2日)公布的《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巨星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97,260.00万元(共计972.60万张),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均为2020年6月24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巨星转债总计728,717,400元,即7,287,174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74.92%。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巨星转债为9,726,000张,按照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6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为243,882,000元,即2,438,82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5.08%,网上中签率为0.003793176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64,294,930,810张,配号总数为6429493081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642949308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6月2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0年6月30日(T+2)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巨星转债。

本次可转债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7,287,1747,287,174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64,294,930,8102,438,8200.0037931761
合计64,302,217,9849,725,994-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6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巨星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0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上的《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材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电话:0571-81601076联系人:周思远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电话:010-86451024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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