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因工作人员疏忽,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因工作人员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