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部门同意子公司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根据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连政发[2019]32号)文件要求,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盛”)临时停产整改,对照安全、环保、消防整治标准,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全面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环保隐患。
在停产整改期间,江苏明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要求。
目前,江苏明盛开车前方案和各项准备工作已通过灌云县化治办核查。江苏明盛已做好有序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近日,灌云县人民政府向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和县各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复产的通知》(灌政发[2021]8号),原则上同意江苏明盛复产。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