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10: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0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董事赵国生先生、独立董事郝吉明先生、赵万一先生、张益民先生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参股子公司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料”)增资10,353万元,增资价格4.76元/股,其中2,175万元进入巍华新材料股本,溢价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巍华新材料5,32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22.468%。因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董事、总经理徐万福先生、财务总监周成余先生为巍华新材料股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了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阮静波女士、徐万福先生、茹恒先生回避表决,其中茹恒先生为阮静波女士配偶。
该决议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