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剑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缩写:启明星辰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Venustech Inc.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VENUSTECH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佳
三、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职务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潘重予 钟丹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
电话 010-82779006 010-82779006
传真 010-82779010 010-82779010
电子信箱 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四、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
邮编:100193
公司网址:http://www.venustech.com.cn
电子信箱: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刊登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股票代码:002439
七、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1月25日
公司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8月26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4648048
税务登记号码:11010860048270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600482701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八层
第三节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073,987,470.72 1,182,968,323.41 1,182,968,323.41 -9.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955,350,953.98 992,240,753.28 992,240,753.28 -3.72%
股本(股) 98,759,123.00 98,759,123.00 98,759,123.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9.67 10.05 10.05 -3.78%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元) 114,461,231.87 102,047,528.29 102,047,528.29 12.16%
营业利润(元) -40,399,392.96 -36,610,702.74 -43,261,987.74 6.62%
利润总额(元) -27,744,807.29 -21,285,777.55 -27,937,062.55 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491,692.26 -14,540,032.66 -20,193,624.91 -1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25,190,435.47 -16,348,152.87 -22,001,745.12 -14.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0 -0.27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0 -0.27 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 -4.42% -6.19% 3.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7% -4.97% -6.75% 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3,277,892.64 -45,774,367.79 -45,774,367.79 -103.7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94 -0.46 -0.46 -104.35%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要求,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涉及媒体和路演推介等费用6,651,285.00元应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公司上市相关费用于2010年6月30日前发生,故应调整2010年1-6月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