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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森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市场状况及行业趋势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二、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或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独立董事:刘瑞林、王明强、朱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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