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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5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32号《关于核准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859,74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非公开发行股份66,788,097股,每股发行价格16.4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99,999,957.59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1,9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80,999,957.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1月8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1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16年11月8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7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主体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1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1102027229000338011存续
2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802000055665188存续
3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802000055666988存续
4浙商银行北京分行10000000120100414860本次销户
5浙商银行张家港支行3050020410120100006728存续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2023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专项账户予以销户,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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