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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关于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0)第000117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和信综字(2020)第000117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健康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2020年4月29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0)第00039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长江健康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制药”),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919.74万元、负债总额12,625.99万元、所有者权益55,293.75万元,分别占长江健康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8.98%、5.33%、10.65%;2019年度,华信制药营业收入13,190.84万元,净利润-1,352.30万元,分别占长江健康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2.60%、3.43%;长江健康公司认定华信制药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确认2019年度业绩补偿收入金额14,017.30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长江健康公司已失去对华信制药的控制,我们未能接触到华信制药的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无法对华信制药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华信制药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公允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业绩补偿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对长江健康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二)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17)所述,长江健康公司收购华信制药时形成商誉66,418.25万元,长江健康公司已于2019年度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因前述原因,我们无法对该商誉减值金额的准确性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上述导致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对长江健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如上所述,由于我们对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些事项对长江健康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因此无法判断“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中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规范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济南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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